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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考前重要提醒及考场规则

时间:2018-9-26 来源:乐考网

法律告知

1.对于使用假身份证件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注意事项

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规定精神,各科目考试封闭2个小时后方可离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点)。

2.考生在作答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并正确填涂试卷代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指定区域内作答。

3.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4.严格按照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6.考生如对以上报考信息有疑义,请按属地原则在考前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咨询。

7.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apta.gov.cn。

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每科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领到试卷、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科目(试卷)代码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页码序号不对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

7.迟到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各科目考试封闭2个小时后方可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

8.严格按照试卷、答题卡上的要求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人事考试违纪违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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