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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5)

时间:2020-6-30 来源:互联网

1.单选题

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有效,出卖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已经经占共有份额1/2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

C、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已经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

D、无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按份共有的处分奉行多数决策原则,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已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因此,其处分是有效的,选项C正确,选项A、B错误;D选项表述的是共同共有的情形,本题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况,选项D错误。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5)

2.单选题

房地产抵押时,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B、以抵押合同为准

C、依据法院裁定

D、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再重新进行抵押登记

【答案】A

【解析】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3.单选题

张某以自有设备做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万元,随后又以该设备做抵押,向乙银行贷款3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登记。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价款为4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二次抵押无效

D、偿还甲银行和乙银行各20万元

【答案】D

【解析】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4.多选题

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银行贷款,并办理登记,约定还款期限为2017年3月10日,并约定如果甲公司不还款,该厂房归银行所有,后来甲公司将厂房出租给丙公司,甲公司到期未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银行有权要求将厂房过户登记给自己

B、乙银行有权自该厂房被扣押之日起收取丙公司的租金

C、乙银行无权行使抵押权

D、乙银行有权要求拍卖该厂房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BD

【解析】甲公司与乙银行约定如果甲公司不还款,该厂房归银行所有的条款属于流押条款,是无效的。选项A错误。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C错误。

5.单选题

甲公司将1台采矿设备出借给乙公司,后来甲公司将采矿设备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采矿设备交付给王某。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但乙公司未作答复。关于采矿设备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因为采矿设备没有交付给王某

B、甲公司,因为乙公司没有答复视为不同意

C、乙公司,因为乙公司没有答复视为购买

D、王某,因为甲公司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了交付

【答案】D

【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点评】本题是针对指示交付。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规定,指示交付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

6.多选题

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有()。

A、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即使共有物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也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答案】BCD

【解析】共有物难以分割或者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选项A错误。

7.单选题

某失物招领处将一块已经超过招领期限的手表以拍卖方式卖给甲,乙盗得该表并赠与丙,丙将该表丢失,被人拾起又送到招领处。经查,该手表原为丁所有,该表的所有权属于()。

A、甲

B、丙

C、丁

D、甲、丙、丁三人

【答案】A

【解析】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甲以合法(拍卖)方式得到该表,属于正当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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