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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精选习题(9)

时间:2019-4-26 来源:乐考网

【多选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应通知全体合伙人

B、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C、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规定给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

D、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该题针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那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故A、B项正确。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故C项错误。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向合伙人以外的人出质,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的,该出质行为无效,但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D项错误。

【该题针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丁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和丙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即向丁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该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丁公司不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同无效

B、如果丁公司不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同有效

C、如果丁公司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伙企业应承担因不执行合同给丁公司造成的损失

D、如果丁公司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伙企业不应承担因不执行合同给丁公司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内部限制必须以第三人知道这一情况为条件,否则,该内部限制不对该第三人发生抗辩力。(2)当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时,合伙企业不能因为有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而拒绝向善意第三人承担责任。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属于合伙企业财产

B、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由合伙人共同共有

C、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D、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不需要其他合伙人的同意,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和性质”知识点进行考核】

【判断题】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该题针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知识点进行考核】

【判断题】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的有限合伙人,乙反对,丁、丙、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这种情况下,庚可以入伙。()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该题针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知识点进行考核】

【判断题】甲、乙在讨论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甲说在普通合伙企业中任何情况下,合伙人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的观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题针对“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知识点进行考核】

【判断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可以适用《合伙企业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规定。()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采取合伙制的,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适用《合伙企业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规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指的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判断题】普通合伙企业中,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人的代表行为只对执行人自己和第三人发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人的代表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即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判断题】甲、乙、丙、丁成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事务,为了约束甲的行为,大家约定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甲自己承担亏损。这一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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