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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初级会计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23-4-30 来源:互联网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颁发初级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是证明会计专业技能的水平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报考条件中学历、工作年限等规定

(一)学历

学历或学位,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高中学历含高中、职高和技校学历。技校学历,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

(二)会计工作年限

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当年12月31日。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三)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双学位”有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等学位授予形式,一般是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学科的学士学位,或者是学校主导开展并设立的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不单独发放辅修或双学士学位证书,所授的两个学位在一本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上述两种情况的学历层次仍为大学本科。因此,“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考。

报考人员在使用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前,严格对照标准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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