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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0-9-17 来源:互联网

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8月29、30日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务必携带,填写完整并主动交予监考人员)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是参加上海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考试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体温记录表中所记录的考前14天内的体温均属实。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三、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四、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是 ○否

2.考前14天内,是否在或到过上海以外地方?

○是(具体地址: 省/市/县/街道乡镇_) ○否。

如是请在□内划√ □高风险 □中风险 □低风险

3.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是 ○否

4.考前14天内,所住社区是否曾有报告新冠肺炎病例? ○是 ○否

5.考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是 ○否。如是请在□内划√ 。

症状:□发热 □寒战 □干咳 □咳痰 □鼻塞

□流涕 □咽痛 □头痛 □乏力 □头晕

□胸闷 □胸痛 □气促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结膜充血 □恶心 □腹痛 □其他症状

6.考前14天内,若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是 ○否

7.体温记录表:

2020年上海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2020年8月 日

附件: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9月5、6日会计中、高资格考试,每场一份,务必携带,填写完整并主动交予监考人员)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是参加上海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考试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体温记录表中所记录的考前14天内的体温均属实。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三、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四、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是 ○否

2.考前14天内,是否在或到过上海以外地方?

○是(具体地址: 省/市/县/街道乡镇_) ○否。

如是请在□内划√ □高风险 □中风险 □低风险

3.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是 ○否

4.考前14天内,所住社区是否曾有报告新冠肺炎病例? ○是 ○否

5.考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是 ○否。如是请在□内划√ 。

症状:□发热 □寒战 □干咳 □咳痰 □鼻塞

□流涕 □咽痛 □头痛 □乏力 □头晕

□胸闷 □胸痛 □气促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结膜充血 □恶心 □腹痛 □其他症状

6.考前14天内,若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是 ○否

7.体温记录表:

2020年上海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2020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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