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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考两年的经济师考试知识点,记熟能多拿30分!

时间:2018-8-28 来源:乐考网

1、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

现代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

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制衡,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为此,需要重点推进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有:

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决算公开制度;

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

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2、建设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

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取向:

①优化税制结构。

完善税种制度安排,进一步提高所得税、持有环节不动产税等直接税收人的比重;健全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组织收人的积极性,增强自主性。

科学划分中央税、共享税和地方税,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税收收入归属权。

②完善节功能。

改进和完善税收政策,引导地方政府更多地关注经济发展质量,更加注重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解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

正确处理税收在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关系。

消除现行税制存在的对不同市场主体的不平等待遇,建设全国统一公平市场,促进自由竞争和要素充分流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③稳定宏观税负。

税制改革要税费联动、有减有增,兼顾需要与可能,既要考虑保障国家发展和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要,保持财力适度增长,又要考虑企业、个人的承受能力,将税收负担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④推进依法治税。

税收作为政府公共治理的工具,必须纳人法治轨道。

要加快税收立法步伐,特别是加快重点税收实体法的立法进程。

3、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①完善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立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共事权的受益范围、信息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

为此,要适度加强中央事权;要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要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

②.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

要根据税种属性,遵循公平、便利和效率原则,将收人周期性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易转嫁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

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其余具有明显受益性、区域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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