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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多选题练习(5)

时间:2018-5-17 来源:中华考试网

1. 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C.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公司”字样

D.企业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因此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中并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因此选项D错误。

2.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人员中,不得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有()。

A.董事会秘书 B.监事会主席 C.财务负责人 D.副总经理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本题中,选项ACD均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3. 根据新颁布的《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利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查阅企业会计账簿

C.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注意,此处是法定的限制,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4. 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付出资。2006年6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外国合营者缴付出资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该外国合营者可以以美元缴付出资,也可以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B.该外国合营者第一期缴付出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

C.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缴清第一期出资

D.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9年5月31日之前缴清全部出资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缴付出资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以美元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本题中,外国合营者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其15%为30万元,因此选项B正确,签发营业执照的时间为2006年6月1日,那么该出资额应该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缴清,因此选项C正确;合营企业投资者分期缴付出资的,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2年内缴清。本题中,注册资本正好为300万美元,应在2008年5月31日之前缴清全部出资,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5.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有()。

A.合作企业委托第三人经营管理 B.合作企业由中方合作者担任董事长

C.合作企业减少注册资本 D.合作企业延长合作期限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合作企业中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事项。根据规定,合作企业委托第三人经营管理、合作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和合作企业延长合作期限,均需要经过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6. 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中,符合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B.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20%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由破产管理人制定

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重整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由”破产管理人制定,注意,这里是必须由管理人制定的意思,因此选项C中所说的“可以”是不正确的,不应该选。选项ABD的表述均正确。

7. 根据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主持。下列各项中,属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破产管理人提议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时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提议时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根据规定,第一次债权会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8.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下列各项中,属于重大事件的有()。

A.公司董事国涉嫌职务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B.公司1/3以上监事辞职

C.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被依法撤销

D.公司经理被撤换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重大时间的界定。以上四项均是属于重大事件的范围。

9. 下列有关票据行为有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

A.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B.持票人明知转让的是盗窃的票据,仍受让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C.票据的基础关系涉及的不合法,则票据行为也不合法

D.银行汇票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则签章人应承担责任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四项均符合规定。

10. 下列有关票据伪造的表述中,不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票据的伪造仅指假冒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B.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C.善意的且支付相当对价的合法持票人有权要求被伪造人承担票据责任

D.票据伪造人的伪造行为即使他人造成损害,也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伪造的相关规定。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名义或以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由于票据伪造行为自始无效,持票人即使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对于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应承担票据责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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