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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契税税率与计税依据

时间:2018-6-7 来源:233网校

第二节 契税税率与计税依据【考点习题】

(一)契税税率

契税的税率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二)契税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税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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