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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会计实务重点: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时间:2018-8-24 来源:

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一)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消费税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方法。

(二)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1.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初级会计会计实务重点: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职工等,应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会计处理时,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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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口应税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应交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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