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经济师> > 报考指南 > > 正文

2018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点预习:缔约过失责任

时间:2018-6-7 来源:233网校

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几种行为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例题15:单选】下面()不是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

A.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B.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

C.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负的义务 D.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

本站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乐考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