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从业> > 报考指南 > > 正文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通知

时间:2019-4-10 来源:乐考网

一、对“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14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一年的处理;

二、对“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及“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24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两年的处理;

三、对“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9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三年的处理;

以上所有违纪人员禁考期内不得报名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违纪情况及处理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通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

本站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乐考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