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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六)

时间:2018-5-29 来源:中华考试网

1.申请成立期货公司:注册资金不低3000W 三年无违规违纪 货币资金比例不低于85% 6个月批准不批准。

=从业人员不低于15个,高级管理人员不低于3个,持续经营2年。一年盈利或实收资金和资本均不低于2亿元,净资产不低实收资本50% 或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

=持有100%股份的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 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元。

2. 期货董事办理,监督管理2个月批准:合并停业破产,变更公司,业务形式,注册资金(20日内)5%股份,设立 收购参股终止境外机构。

派出机构20日批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设立终止境内机构(两个月内) 三个月或者连续未开始营业,注销。

3. 客户期货交易可用:标准仓单 国债 比例国家定。有价证券基准即时价值的80%。不高于货币的4倍。 期货交易的亏损 费用 贷款 和税收不可用有价证券。

4. 国企遵循:套期保值原则。

5. 内幕交易经监督负责人批准:限制交易不过15个交易日复杂30日。

6. 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方法: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7. 期货公司出现风险 措施:限制业务机构、分红,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转让财产,自由资金调拨,股权转让,股东权利,换管理人员。验收完3日内解除。

对管理人员措施:限制出境,限制财产处理。

重大事件5日向监督机构报告。

8. 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违规收会员,手续费,分配收益。

不发行情,发预测,不向国家报告,报送材料,不建结算担保金制度 乱用风险保证金

限会员交割量,用不具资格人员

针对组织:

保证金不足交易,参与期货交易从事无关业务

违规收保证金挪用,伪造,涂改不按规定保存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

未建立未执行当日无负债结算 涨跌停板 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拒绝或者妨碍国家检查

1-5倍罚款,10万的10-50万,严重停业整顿:

处罚:对主管人员处1万到10万的罚款

10.期货公司:接收不合规定的委托,保证金不足下交易,用不具资格人员,提供融资担保,不按规定履行义务文件资料。业务许可证乱用,混码交易,拒绝检查。

组织:1-3倍, 10万,处以10-30W。 个人: 1-5万, 严重暂停任职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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