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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非公开发行

时间:2018-6-26 来源:556考试吧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拟定向发行新股,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向本公司的20名核心员工、2名监事和符合合格投资者管理规定的20名自然人投资者发行

B. 向本公司5名董事、3名监事和符合合格投资者管理规定的30名自然人投资者发行

C. 向本公司的10名股东、9名董事和符合合格投资者管理规定的30家机构投资者发行

D. 向本公司的40名股东、5名董事和符合合格投资者管理规定的30家机构投资者发行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在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中,特定对象包括:(1)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其中(2)、(3)项合计不超过35名。因而只有选项D符合要求。(应试指南P52)

点评:本题是考查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本题是针对“特定对象”的要求,这里的人数要记住;另外定向发行的程序以及豁免情形也应当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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